关于桶装水定量包装检验的问题!
我单位现准备开展桶装纯净水的定量包装检验工作,我现在有一点不太明白,请同仁指点:在JJF1070-2005附录D。2。1中说标注净含量10m-2L的液态商品才适用以体积计量。我单位现有一台18。9L三等金属量器,我是否可用这18。9L标准计量器做为标准器?(此标准已经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
谢谢指点!
[ 本帖最后由 malcolm 于 2009-3-5 10:41 编辑 ] 如果以体积检测,我个人认为量器太大了。 应该是20升的,桶装水大于18.9升你怎么办,再去找个小量筒?另外说一下,用体积法你一桶一桶测量最少要打开13桶,有点浪费(除非企业可以回收)。一般来说用称重法比较好,(皮重一致性好的话)。我检测过,其实一看桶装水的水线位置我就大约知道是否合格,我提醒企业最少要充装到某一位置。 我们通常用称重法 标准容器的不易读出小数点后两位,不利于计算。我是个初学者,说错了别怪我啊 我们通常用称重法 三等金属量器是准确度等级比较高的一种量器,如果实用的话可能用,但是大材小用了。
建议使用称重法。 称重法简单得多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