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复查申请时提交的技术报告需要重新写吗?
如题。复查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 随机抽取的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9)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请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其中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是需要重新写一份呢?还是可以直接用以前的建标时那份就行了呢?
只要符合要求,不改也可以。问题是新的考核规范的格式已经改变,你不改也不行。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有的需要重新写一份,有的可以直接用以前的建标报告。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有的需要重新写一份有以下几个原因:
1.在复查有效期内,开展检定工作的技术依据检定规程变了,就要重写。
2.主要计量标准器若进行了更换,也要进行重新写。 技术报告格式变了,应该按要求重写 唉,,看来是想偷懒都不行了
回复 1# shel 的帖子
按1033-2008的要求: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是需要重新的. 那重新写的技术报告填写日期写现在的日期吗?新履历书封面上的建立日期又该怎么填呢? 要按新的计量标准考核规范重写计量标准建标报告 7# 泉水叮咚建标技术报告中有仪器设备一栏,其中有检定单位和时间,上报时应该填写最新的时间。而履历书是一份历史档案,应该填写最早建标时的时间。 不需要重新写,只要按规定把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和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按要求做就可以了,直接用以前的建标时那份就行 如果重写,那还不乱套了,不确定度的验证就能把全国的计量系统搞乱了,那还开展什么工作,2008以后建标的执行新规定 2008的版本出来以前写的 估计都需要重新修改了 要提供的,现在的考核需要的,08年前不用 应该重新写 我同意十楼的观点。 回复 1# shel
肯定 要从写啊不一样了 回复 11# hangxiaodong
我们这 要求重写啊 咋办 必须写 回复 17# clmmlp
那你就按照1033的要求,同级的三方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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