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差重法称量不确定度
要是问题太愚蠢,就请见谅了。电子天平上,差重法(加重或减重法)称量不确定度是否和直接称量的不确定度一样?
例如,
A. 电子天平去皮,取一砝码直接置于托盘上称量。
B. 电子天平去皮,将一容器置于托盘上称量,再将同一砝码置于容器内称量,取差值作为砝码的重量。
如果称量条件完全相同,不考虑其他不确定因素(包括容器的浮力),只考虑电子天平的可读性(readability)带来的不确定度,请问两种称量方式的不确定度是否相同?
谢了先! 看你对电子天平的不确定度的理解如何了。
主要包括天平的四角误差、示值误差、重复性误差。你主要考虑这三方面就可以了。
例如:砝码质量80g,容器质量40g。
A:你需要考虑的是在80g情况下天平的四角误差、示值误差、重复性误差。
B:你需要考虑的是在80g+40g=120g情况下天平的四角误差、示值误差、重复性误差。
如果你在不确定度分析过程中引用的是天平的最大允差值或天平的证书中实测值,A与B相同。
如果你在不确定度分析过程中引用的是用贝塞尔公式的方法,A与B可能略有不同。但差别不可能差太多。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09-4-12 15:48 编辑
直接称量和差重法称量的测量不确定度是否一样,列出数学模型就知道了。
A.直接称量法:m=mS (1)
式中:m-被检砝码重量;ms-天平读得被检砝码重量。
B.差重称量法:m=mS-m0 (2)
式中:m-被检砝码重量;m0-天平读得的容器重量,ms-天平读得被检砝码重量与容器重量之和。
显然两种方法的数学模型是不相同的,当然测量不确定度也是不相同的。假设天平最大允许误差引入的测量不确定度为u,那么对于数学模型(1),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时,砝码测得值m的标准不确定度就是u。对于数学模型(2),则是称量容器时和称量容器与砝码总重时分别都产生了一个u,因此砝码测得值m的标准不确定度就是两个分量的合成,即根号2倍u=1.4u。
当然,数学模型(2)可能还有一个相关项(因为是使用同一台天平测量m0和ms),为了说明问题,这里也一并省略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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