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验室认可
试验室认可中,有一项测量设备的期间核查,我问了几个人意见不是很统一,老师要我们关键性能的测量设备都要做期间核查,可是问题是你自己没有能力怎么做?还有的人说自己做期间核查应该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关键性能的测量设备进行期间核查。请各位高手指点一下,应该怎么规定期间核查的范围? 1# kan1976参阅JJF1069-200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和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可以采用留样再测法,或者实验室间比对法,怎么方便怎么来 1# kan1976
参阅JJF1069-200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和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hupeizhong 发表于 2009-4-14 11:09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能否上传,论坛里搜索不到。以供大家都能分享,谢谢了! 本帖最后由 hupeizhong 于 2009-4-16 23:51 编辑
4# kan1976
抱歉,有个标准已经被替代了,GB/T 27025-200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已经实施并代替GB 15481-2000 本帖最后由 hupeizhong 于 2009-4-16 21:21 编辑
请按那两个标准的名称在网上搜一下吧。
可以下载到的。 先看看那两个标准再说吧,或许能找到眉目 在CNAS 认可规则CL01中规定,在申请认可及认可有效期内必须参加CNAS组织的能力验证,如它颁布的验证计划中没有你们相关的项目,可以参加测量审核,我们实验室还组织实验室间的能力比对,这样做的目的是证明你所在实验室的技术能力是得到保持的。 关键测量设备的期间核查,拿高一级精度设备或者标准物质进行设备的标定,做到半个检定有效期内一次。
实际也可以通过实验室间的比对完成,还可以通过认可委发布的能力比对验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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