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场检定的一个问题
在工业计量中,当测量设备现场环境温度达不到检定规程中的要求时,应如何对数据进行修正?你的问题有点疑问
是环境温度高还是标定问题高。如果环境温度高:可能得找到合适和算法,看曲线发展趋势。得到曲线拟合系数。
如果标定温度高:那不是问题,按环境温度以下进行拟合标定。 严格地说,当现场环境温度超出规程规定的要求时,检定是无效的,不是用温度修正就可以解决.如果必须要检的话,就只能用校准,给出校准的结果,并给出此次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在做不确定度评定时,应该考虑到温度影响. 1。按检定规程要求(特别对温度要求比较高的计量器具)如若标准器(证书给出温度)与被检仪器(现场实际温度)相差过大,那就应将标准器放置现场(现场实验室)24小时后(两者相温差缩小)再进行检定。
2。检定规程对温度不高要求的计量器具,可根据规程进行温度修正。
[ 本帖最后由 计量单位 于 2007-10-14 10: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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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您说:如若标准器(证书给出温度)与被检仪器(现场实际温度)相差过大,那就应将标准器放置现场(现场实验室)24小时后(两者相温差缩小)再进行检定。听起来可以,但实际操作很难做到,因为哪个企业能让您在那儿呆24小时啊,理想和现实还是有距离的。回复 4# 的帖子
标准和被检仪器同温还是有必要的,但实际运作时不是这样理解,要知道标准器证书上的温度,是当时检定标准器时的温度,不是现在使用时的温度,在同一地区进行检定时,带去的标准器,和被检定的仪器之间是不会有太大的温差的,所以也没有必要同温太长的时间.回复 6# 的帖子
您好!确有些计量《检定规程》对温度同步有此(放置24小时)要求。具体能否落到实处,只有因人因事而宜了。
回复 7# 的帖子
您好!对规程,应该有个正确的理解,为什么要求24小时?是因为即使是温差很大的仪器设备,放在相同的环境条件下,经过一个昼夜,基本可以达到同温,规程只能按此要求编写.实际工作中,如果原来环境条件差别不大,是没有必要那么长时间的.到现场检定,标准和被检都是在相同的气候条件下的(当地),温差不会差别太大,所以没有必要同温太长时间.这样做,并没有违反规程的规定.至于工作效率和企业的问题,不在这里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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