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水表检定周期的问题
我想问下,在JJG162-85规程中,强制检定的水表的检定周期是2年,但是说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而在CJJ92–2002中,检定周期又不一样了,请问该怎么办? JJG162-85 水表及其实验装置检定规程CJJ92–2002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检定周期按检定规程规定做。 上海市的民用水表规定检定周期是六年。 六年?那都不用检定了,直接实行周期轮换制度了。 原帖由 woshi_tjy 于 2007-8-8 19:38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上海市的民用水表规定检定周期是六年。
值得怀疑 六年的话估计那表都已经面目全非了,好象水表大大概周期是一年的吧:o
回复
我们是执行首次检定到期轮换的办法。 上海市的民用水表检定周期是六年,一般换下来,也就报废了。实际上民用水表检定的周期六年,目前情况下还来不及,有的水表买来就装上去了,一直用到现在也没换。 “上海市的民用水表检定周期是六年” 这不说明上海用有计量技术前锋嘛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一九九一年八月六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上面对水表的检定周期作了明确的规定。 仔细研究了一下楼上朋友说的那个文件,发现里面的确对水表的检定周期做了详细说明,看来是我平时做功课太少了,以后加强学习。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里面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DN15-25的使用年限不超过6年,大于DN25的使用年限不超过4年,工业用水表的检定周期按具体情况制订。
民用“三表”(指与供电、供水、供气部门产生结算的电表、水表和煤气表)实行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制度。 家里的?卖给自来水公司之前检定的? 要按实际情况定,我们这六年进行轮换(进行首轮强检后),其间不准的表进行轮换 那么我想知道,轮换的钱到底谁出,一些供水量大的供水企业一般愿意自己出这钱,但是对于象我们单位这样的小企业来说,出这笔钱的费用远远大于所产生的效益,所以不可能由我们公司自己出的,但是叫用户出的话,又要做很多工作,国家就没有明文规定吗? 我们这里是谁装谁买,还要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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