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2007/2008年度)参评作品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质检科函〔2009〕61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挂靠单位: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2007/2008年度)参评作品有关事宜的通知》(商研字2号,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自行报送本单位优秀成果参评。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2007/2008年度)参评作品有关事宜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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