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准证书
我单位送检了一台多功能过程校验仪,而计量局只给了一份校准证书:校准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电压:U=1.8X10-5
电流:U=3X10-5 电阻:U=1.9X10-5k=2
这台多功能过程校验仪是用作标准器的,现在怎么能知道它是否可用? 根据企业产品的要求,看这台仪器的校准结果是否满足来判断能不能用。 扩展不确定度应大于被校仪表的1/3~1/10,且允许误差符合要求。 扩展不确定度应大于被校仪表的1/3~1/10,且允许误差符合要求。
雨林 发表于 2009-5-14 17:20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可能一不小心说反了,应该是:扩展不确定度应小于被校仪表的最大允许误差的1/3~1/10。 1、现在在国内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有些混乱,通常情况下依据国家检定规程的可出具检定证书,好、也可出具校准证书,依据国家校准规范的只能出具校准证书。
2、校准证书在使用将应进行确认,确认其是否满足量传和使用要求。 也有证书报告数据及不确定度都没多大变化,但是同种仪表实测误差很大。令人费解——到底测试过没? 好像是没有这台设备的检定规程,所以出具了校准证书了。但校准证书首先应该有测量所得的数据,再给出该测量的不确定度,两者不能缺的。对校准结果应做确认,看测量结果是否满足被检表误差的1/3~1/10,不能单纯考虑不确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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