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x8180 发表于 2009-5-25 14:37:20

关于开展对外校准的事宜

今天我们大领导说:只要通过了CNAS,我们就可以对外开展校准工作了。注意:是校准。 事实是不是这样的?

风吹石 发表于 2009-5-25 16:22:48

理论上说,应该是可以的。实际操作上地区差很大。

zhoujidai 发表于 2009-5-25 21:02:37

通过了CNAS,只能说明你们的实验室具备了相应的检测能力,是能力认可,如果要对外进行校准的好,还是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授权才行,这是资质问题,通俗的说法就是还要领取营业执照,两者性质不同。

YXQ 发表于 2009-5-26 07:03:01

实验室认可的作用和意义
  1、表明具备了按相应认可准则开展检测和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
  2、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赢得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信任;
  3、获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的承认;
  4、有机会参与国际间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双边、多边合作交流;
  5、可在认可的范围内使用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和ILAC国际互认联合标志;
  6、列入获准认可机构名录,提高知名度。
接受CNAS是自愿行为,对外开展社会校准服务属授权行为,要纳入政府计量行政监督管理。不然以后校准市场就乱套了。

美华 发表于 2009-5-26 08:56:44

理论上是这么说的,实际上,建议在申请CNAS校准能力的同时申请资质认定,这样的操作后你才可以开展校准业务

jntgwxp 发表于 2009-5-27 10:31:23

通过了CNAS与实际开展校准业务还是有一定的差距,CNAS作为民间主体是行的通的,但是作为国家行政主体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允许操作层面上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开展对外校准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