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中国人是在食品安全上完成了化学扫盲,质检是脱不了关系的,标准确实是陈旧,可是认识活的啊,难道在这期间质检人员就没发现不对劲?还是发现了任然置之不理?
质检不应负完全责任,质检的责任在于:作为监管部门,当三聚氰胺事件已大面积存在(有可能是很长时间存在)却未发现而未有任何措施出台
这个不是个别,在于监守自盗
版主把三聚问题归结为标准问题,从而得出三聚问题不是质检系统的问题,我想先请教版主,质检系统包括标准体系的建立吗?诚然食品标准在《标准化法》解释中明确提出归卫生部门制定。但作为标准化的行政主管管部门难辞其咎。更何况食品的检验机构在质检部门,检测机构的门槛由质检机构决定的。
说不定人家是把它当着添加剂使用,就不检验了呢,所以应该是属于检验漏洞。
我觉得应该是个人的良心问题,明知道那个东西是有害物质。为什么还要加到奶粉里面。而且还都是小孩子吃的东东。这真是天理不容。就算质检查不出。也会遭报应的。
食品还有免检的.这不是自己给自己下套吗。我们自己家做饭有的时候还不保证呢,何况企业,食品就不能免检!!!!!
食品么,质检只是管生产的大门,流通的是工商管的吧,况且问题出在奶上面,奶牛和奶应该是别的部门管吧,只是问题出来以后质检在风口浪尖顶罪了而已!那么多产品,你怎么查,即使真的大面积发生,很多地方的检测水平还是达不到的。总之,是国民素质,良心问题,就和小时侯一样,老师要求在怎么严格,捣乱还是有的。有次一老师问一学生,老师没在,没好好监考还是怎么的你怎么能抄上?那学生答,要是想抄,老师怎么监考严格也能抄上!
总之食品安全要靠良心,要靠自觉。
应该是卫生部门的问题!或者是农业部的问题!
应该是宣传部门的问题!因为宣传部门没有把良心道德的要求灌输到生产者的思想中去!
肯定是质检的失职,这个部门就知道收钱,比解放前的周扒皮还狠,比拦路抢劫有过之而无不及,也没有几个有水平的人,年年有任务下指标,这个系统从上到下都该死
三聚氰胺事件,我认为质检总局还是有责任的,起码这么长时间使用质检系统没人发现可谓匪夷所思
个人认为:
三聚氰胺事件不是孤立的。我国的食品免检法规明显滞后却是事实。
现在人们餐桌上的食物虽然比过去丰富多了,但越来越不敢吃了。食品安全是社会问题,生产标准的修订不能“与时俱进”,加之个别厂家掺杂使假,使问题更加恶化。这种情况可能会持续相当长的时间。
我感觉是我们的检验技术和方法跟不上社会的发展需要,也就是太滞后啦。
检测要有依据,标准20年不变,拿什么作判断依据。食品卫生标准专业性强,一直是由卫生部门制定,只有他们能说得清楚什么物质会对人体有伤害以及伤害到何种程度,标准滞后是造成食品卫生事故的问题之一;商家钻法律法规空子,惟利是图是造成食品卫生事故的原因之二;质检部门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对于国际国内食品卫生安全发展状况不了解或知道了没有采取及时跟进,提出修标建议,没有尽到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是问题发生的原因之三。虽然部门之间行政管理上有分工,但也绝不能采取各自为政,自为中心,互不往来和协商。表面上食品卫生涉及到多个部门都有权管,实际上又都管不彻底。食品卫生是事关民生,事管民众生存质量,甚至是关系子孙后代的大事。真的希望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坐下来好好协商,尽快制定出确实可行的管理方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聚氰胺和食品没有太大关联。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存在、发放和监管由几个部门管理,食品安全法也涉及几个部门,九龙治水效果不好,技术层面经常给政治层面背黑锅。
应该不是质检的问题
一个标准不可能穷尽所有的项目 标准也是要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完善的
都有责任,只要中间的某个环节认真点,就不会出现这件事
都是由问题的
所以大家都应该汲取教训
教训是惨重的
各有所失吧,
我也认为该问题系统是有责任的。事件后,系统完全改变了工作作风,从这一点是不是也看出了端倪?
《计量法》《标准化法》迟迟得不到修订,
是否总局的协调不到位所致呀!
总局连这些牵动全局的事就协调不好呀!
连三鹿号称有能力将牛奶中全部成分都检测的(名牌、免检)企业都检不出三聚氰胺,质监部门按标准能轻易“检出”吗?
这里的问题关键是企业的诚信问题。
杜绝三聚氰胺事件的再次发生!!!!!!!!!!!!!!!!!!!!!!!
严重同意三楼的观点,国人的素质是重点
另个人认为素质是以经济基础为基础的.
因此大力发展经济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