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天平的期间核查方法
实验室里的电子天平应该用砝码来进行期间核查,砝码是有检定证书的,把砝码放到天平里面称量,读数为m1,证书上面的检定结果是m2,那应该怎样评价这两个结果,说明电子天平的状态是正常的呢? 期间核查时,要用一个固定的砝码来评定,如前期检测时是m1,过几个月后测量是m2,要评定m1和m2 的差值,是否超出其不确定度的要求。 时间不同,环境的影响,操作者的影响,m1和m2自然不同,但m1和m2都应在误差范围内,视为合格。 电子天平可以用砝码或其他折算质量已知且稳定的物体来进行期间核查。 期间核查不仅可以用砝码,也可以用同精度的天平进行结果比对等方法进行期间核查。m1在误差范围内就评定期间核查合格,m2为证书上面的检定结果,检定用砝码级别高于你期间核查的砝码,其结果不好比较。 一般情况下m1和m2在误差范围内,视为合格。但如果你的天平要求高的话 就要做不确定度评定了 JJF1003的相关条款:
C.2.4.1对于新建计量标准,每隔一段时间(大于一个月),用该计量标准对核查标准进行一组n次的重复测量,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的测量结果。共观察m组(m≥4)。取m个测量结果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作为新建计量标准该时间段内的稳定性。
C.2.4.2对于已建计量标准,每年用被考核的计量标准对核查标准进行一组n次的重复测量,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以相邻两年的测量结果之差作为该时间段内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若计量标准在使用中采用标称值或示值(即不加修正值使用),则测得的稳定性应小于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如加修正值使用,则测得的稳定性应小于该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U,k=2或U95)。 1、m1-m2的值不应超过砝码在该点的最大允许误差。
2、电子天平的期间核查还应该检查天平的重复性和偏载误差。
好像没有电子天平为标准器建标的。(定量包装除外) 砝码属于标准物质吧?还用期间核查么? 砝码属于实物量具,不属于标准物质。我个人认为砝码也应该要进行期间核查的。 用来做期间核查的砝码是否一定需要经过检定合格,并且需要每年都送检吗?? 看看版主的:
JJF1003的相关条款:
C.2.4.1对于新建计量标准,每隔一段时间(大于一个月),用该计量标准对核查标准进行一组n次的重复测量,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的测量结果。共观察m组(m≥4)。取m个测量结果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作为新建计量标准该时间段内的稳定性。
C.2.4.2对于已建计量标准,每年用被考核的计量标准对核查标准进行一组n次的重复测量,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以相邻两年的测量结果之差作为该时间段内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想必你们建立天平检定装置,看看上面考核规范的要求,天平不好进行期间核查,如果建立砝码检定装置里附属开展天平检定项目,问题就迎刃而解,砝码是实物量具,用砝码进行期间核查。 对用户而言,在使用中进行核查,我觉得被核查点只要不超该点最大允许误差,就可使用。如超差,立即申请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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