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JJ05-2003触针式表面粗糙度测量仪校准规范存在的问题
我对《JJFJJ05-2003触针式表面粗糙度测量仪校准规范》的内容有些觉得矛盾的地方提出来,希望大家给予解读,指正:1.按相关的标准,Ra0.1——2μm都应该是0.8mm的取样长度,4mm的采样长度,但《JJFJJ05-2003触针式表面粗糙度测量仪校准规范》中对用来校准的一组粗糙度标准样块(Ra0.395μm、0.75μm、1.91μm)却采用了三个不同的取样长度和采样长度(0.25/1.25、0.8/4、2.5/7.5)为什么?
2.在《JJFJJ05-2003触针式表面粗糙度测量仪校准规范》中,触针式表面粗糙度测量仪技术指标中的“量程”指的是什么?我个人理解为测量的Ra值的范围,那么根据用来校准的一组粗糙度标准样块(Ra0.395μm、0.75μm、1.91μm)的范围,对应的Ra示值显示有效位ω应该是4μm,但在《JJFJJ05-2003触针式表面粗糙度测量仪校准规范》中最后的示值显示有效位ω取的却是0.01μm,量程为20μm,为什么?
3.实测记录表中,“平均值标准差”的计算结果有误? 没错,我正在做触针式表面粗糙度测量仪不确定度评定,看了他的数据,计算一下,平均值标准差的确算得不对;郁闷??这样的规范也不知怎么审核的。数显示值量化误差0.395μm一栏应该是0.0005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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