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机是否是强检?
水泥检测站或者是水泥搅拌站的试验机是否是强检项目?江西省认为是属于强检的项目,只能由省院检定。 强检计量器具是指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器具,水泥检测站或者是水泥搅拌站的试验机是针对建筑安装方面的,应该列入安全防护类,属于强检计量器具。 应该属强检 规定是强检的 2# zhoujidai 应该属强检 我个人认为不是强检,但是现在很多企业要求过认证是需要检定证书的,同时对于一些企业,他们是没有手段去校准自己所用机子是否合格,所以需要由我们去检定。 呵呵,判定计量器具是否属于强制检定,要以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为准,同时满足使用范围是“四个方面”。当前仍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中55项品种中,哪一项是水泥检测站或者是水泥搅拌站的试验机呢?这个明细目录里没有,就不能认为是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不应该是强检的,如同金属材料的试验机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是一个大纲性文件,如果讲这个里面没有就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范畴,这种说法是不全面的如果水泥检测站或者是水泥搅拌站的试验机确实关系建筑强度的方面,理当归为安全防护的范畴
应该是强制检定的
至于是否省院检定,这个另当别论。
从检定而言,具有相关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都可以进行检定 应该归属安全防护方面的检定计量器具,属于强检的计量器具;由谁来检定要看它的属地,由县至市(地区、州)至省的检定机构,依次向上,找到有此项能力的检定机构就可以检定了,不一定非要省院 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定义重温一下,离开了定义讨论问题是都不出结论的。
根据《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强制检定是指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由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实行定点、定期的检定。
实施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范围包括两个必要条件,不能只看其一,不管其二:一是两个标准和四个方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四个方面即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二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属于强检计量器具 没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明确规定。 虽然没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明确规定,但该行业的确有必须检定的规定要求。 不属于强检器具,没有列入强检目录,但在建筑、交通行业内将其定义为强检器具,到期必须检定。 呵呵,判定计量器具是否属于强制检定,要以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为准,同时满足使用范围是“四个方面”。当前仍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中55项品种中,哪一项是水泥检测站或者 ...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09-7-1 00:40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應該是這樣,依法規來判斷 强检计量器具是指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器具,水泥检测站或者是水泥搅拌站的试验机是针对建筑安装方面的,应该列入安全防护类,属于强检计量器具。 ...
zhoujidai 发表于 2009-6-29 22:57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个人认为属强检,因水泥检测站是行业评判水泥品质的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法律效益;为保证试验机的整确可靠必须实行强检。水泥搅拌站的试验机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都联系在一块。也应属强检。 如果你们有授权,你们也可以检定啊 不属于强制检定,不属于安全防护。上海把建设工程检测实验室用试验机专门列入强制管理范围,但不属于强检。 不属于强检器具,检定由县至市(地区、州)至省的检定机构,属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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