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鑫 发表于 2009-9-8 22:59:10

相对密度法测体积的温度问题

请教各位前辈,定量包装体积测量时用相对密度法测量密度,温度要是不能满足18~22度的条件,超过了这个范围,在计算密度时,也相应的用该温度下的水的密度
,得到的应该是样本在该温度下的密度吧,这样有没有办法折算回20度的密度,要是可以,这样的做法可不可以。

无量 发表于 2009-9-18 20:44:41

理论上讲,如果知道被测液体的温度系数,总能得出被测液体的密度.
但实际上被测液体的温度系数往往是未知的,所以实际上超出18~22度范围使测量不确定度明显增大.
所以,规范规定了温度范围,超出这个范围是不可以的.

cypeng 发表于 2010-7-15 16:04:23

对呀,最好都是恒温到规定的范围内,实际上在实验室内操作也不是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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