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水 发表于 2009-9-10 06:51:35

关于印发《认证认可业务统计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认证、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各部室、下属单位:
  《认证认可业务统计管理制度》已经国家认监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初步审议通过,并按照会议意见及各成员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认证认可业务统计管理制度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印发《认证认可业务统计管理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