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 382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综采采区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煤矿综采采区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36-2009,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4.6、4.4.7、5.2.2(5、6)、5.3.8、5.3.9、5.5.3(4)、6.2.9(1)、6.2.10(1、2、3)、6.3.1(4)、8.1.1、8.4.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九年九月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