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单位 发表于 2007-9-13 07:57:51

计量检定的公证性

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出厂前,进行了计量合格与否的检定,有的出具合格证,有的出具了检定证书,那么为什么到了用户手理还要进行再检定呢?那里因为: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出厂前进行计量合格与否的检定,是为了控制好产品自身的需要,但他不具有公证性,当他的产品流入市场后,就必须由一个具有合法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产品进行合法有效的计量是否合格的检定。

jlsts 发表于 2007-9-19 02:05:54

有的出具合格证,有的出具了检定证书,意义就不一样了,那就要看检定证书是否有效。
一般的生产厂出厂前要经过检定和检验,而出具产品的是产品(质量)合格证。
经过授权的厂家是可以出具有效的检定证书的,像计量院生产并出具了检定证书,估计到哪里都不需要再经过检定,(强检除外,但不一定不行),关键是看检定证书上的印是否授权检定站的印,且授权单位是否覆盖使用单位的范围。
个人的看法,不一定对。

好人多助 发表于 2007-9-19 09:17:19

原帖由 计量单位 于 2007-9-13 07:57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出厂前,进行了计量合格与否的检定,有的出具合格证,有的出具了检定证书,那么为什么到了用户手理还要进行再检定呢?那里因为: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出厂前进行计量合格与否的检定,是为了控制好产品自身的需要 ...
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出厂的产品只能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代表其(质量及计量性能)符合其产品执行标准,一般不能出具检定证书(只实行首次检定的器具例外如竹木直尺、玻璃温度计等),计量器具经过运输搬运到用户手中都要进行检定,才符合计量法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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