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计量管理一般性教材(公司内部)>的一点看法
由doumeiti先生发表的这篇文章不错,但有一处错误:您引用的ISO9001是1994年版的4.11,已经过期了,现在应该是2000版的7.6.由于我在文章下面找不到回帖的地方,只好在此回帖.请原谅.[ 本帖最后由 duomeiti 于 2007-9-24 14:43 编辑 ] 7.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组织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见7.2.1)提供证据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组织应建立过程,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
当有必要确保有效结果时,测量设备应:
a) 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基准的测量基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验证。当不存在上述基准时,应记录校准或验证的依据;
b) 必要时进行调整或在调整;
c) 得到识别,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d) 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e) 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防止损坏或失效;
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组织应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校准和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以保持(见4.2.4)。
当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计算机软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应予以确认。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并在必要时予以重新确认。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 19022.1和BG/T 19..2.2。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 19022.1和BG/T 19022.2。]
2003年发布的ISO10012-2003(我国等同转换为GB/T19022:2003),已将ISO10012.1和ISO10012.2合并为ISO10012(我国转换为GB/T 19022),由于ISO9001-2000先发布.故此处有这个注解.请在引用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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