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校准证书上“建议再校准周期(特别要求时)”的理解
请教下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证书上“建议再校准周期(特别要求时)”的“特别要求”如何理解? 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定。和相关的程序文件规定来定 是按送校仪器用户根据自己的使用情况来定 这里的“特别要求”应该是客户提出的,因为CNAS认可文件中不允许提出再校准的时间间隔,除非客户有特别要求。 我们基本都推荐一年,特别要求的另外考虑 主要是结合自己的使用环境和使用频次。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09-12-13 20:28 编辑4楼的意见是对的。但我们这儿往往是用户“被特别要求”时。 6楼的意见是对的。但我们这儿往往是用户“被特别要求”时。
xqbljc 发表于 2009-12-13 20:02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情况是有的,也是给用户提供一个规程规范的周期要求。但不管如何要求,就校准证书的性质来说,这种“被特别要求”是没有束缚力的。 在很多情况下客户都是不去要求的,而我们计量部门默认的就是没有特殊要求的基本注明建议再校准日期为1年,客户要求的话可以取消建议再校准日期。 回复 1# duo_duo
如果是检定证书那肯定有有效期的,如果是CNAS校准证书的话,未经客户同意的话是不能有建议下次再校日期字样出现的。 应该是根据环境 和客户的要求 我们厂内一般正常使用时,就在“建议下次校准日期)前一周再送检;若中途维修或更新升级过,就重新检定后才能使用。 4楼的解释是对的,这里“特别要求时”是指客户要求实验室写上的,其下次再校日期也应客户同意认可的。 哈哈哈,各位讨论都有点不在谱上!
这要从检定与校准的定义来说。
检定是必须给有效期的,
而校准只给出建议下次校准日期,
强调的程度不一样,因而所发生的费用也不一样哦。
再则企业在制定程序文件的时候,如果对仪器保管到位并有足够的信心的话,
是可以把校准后的有效期写个两三年的,以自己公司的标签写的有效期为准,可以节省好多钱哦。
但这种做法有一定的风险,建议如果延长期限的话,则每次使用时都应用点检样品点检,
并将点检时测试数据记录在案,作为审查证据。 当客户提出相应的要求时,校准证书可以给建议日期。 在校准证书首页不能有建议下次再校日期,我看到在内页有建议下次再校日期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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