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水 发表于 2009-12-15 07:25:24

关于对《体育场所服务保证能力要求》等四项的复审

各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认证技术规范的持续有效,根据《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第17条和《认证技术规范实施细则》第8章的规定,现将北京华安联合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制定的《体育场所服务保证能力要求》等4项认证技术规范的复审/评价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对评价公示材料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截止日期前向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提出书面意见,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娄丹、王晓冬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邮编:100088
  电 话:010-82262684、82262664
  传 真:010-82260846
  E-mail:loud@cnca.gov.cn
  附件 :1、 《体育场所服务保证能力要求》认证技术规范复审/评价报告
  2、 《健身房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审查方法》认证技术规范复审/评价报告
  3、 《游泳场所开放条件审查方法》认证技术规范复审/评价报告
  4、 《体育场所顾客满意度测评方法》认证技术规范复审/评价报告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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