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有些意思,检定有效期是根据国家现有的工业生产水平、相关的计量器具生产标准、检定规程等来确定的,在正常情况下,检定合格后有效期内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得到保证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规定有效期也是量值溯源和计量器具管理的要求,不然这个工作怎么做?按版主的说法,检定不能证明以后的状态,这好象陷入了无用论了吧。当然我们知道版主说的是纯理论情况下的,但我们也知道,理论和实际总是有距离的,对吧,呵呵。 有些仪器确实漂移很严重,一年不知道飘哪去了 单从JJF1139-2005《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来说,是能够预期检定的在用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是可控的,是可溯源的。计量器具随使用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有效期是变化的,并非不变。有了有效期,也便于计量的监管,促进申请单位更好发展。 本帖最后由 mxztc 于 2009-12-30 17:05 编辑
提出检定有效期:1、能够保证并不熟悉计量器具结构的单位或个人能够使用较为准确的计量器具。2、能够方便行政监管部门对计量器具的状态进行一个较为准确的监管。
其实任何事都有它的缺陷,检定有效期的缺陷固然存在,但是可以用其他手段弥补。校准便应运而生。 为了保证量值的准确可靠,对检定过的这都是器具,我们要定时进行对比、自校、环比,因为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问题。 检定周期 规定的是最长间隔的检定时间,除了考虑仪器的计量特性以外,我认为还需要考虑产品的质量特性。
从目前来看,大多数的产品的性能是可以做到在一定的期间内,满足相应的精度范围。
以电子秤为例,如果选用C3级传感器,在一个检定周期内(1年),使用环境符合要求的特性下,是可以做到精度要求(最大量程偏差在正负1.5e);如果不是C3传感器,或者使用环境恶劣如农贸市场海鲜、鱼类摊位,使用普通的电子秤可能会有偏差,因为周期性在接触水的状况下工作,偏差可能会大于正负1.5e。
计量检定有效期的有效性的前提是计量器具产品的性能特性,这是探讨这个话题的关键。 要是没有检定效期,又如何控制溯源呢? 1、检定周期的确定,也是经过N年、N专家,论证下来的,具有可行性、执行性。
2、做为一个标准计量检定室,你所使用的标准表 要 每个月 做一次重复性、稳定性 比对的,就是要发现在再用表计的 可靠性,如果你觉得 不可靠了,可以送检;如果你觉得 一个月 还是太长,可以天天做啊。
3、目前,在国外工程上,都两年多了没周期检定了,我认为 标准表 还是 合格的。 我觉得规定一个检定周期,总比不规定好,至少定期检定,才能知道漂移的真实大小、发现漂移的规律呀,
国外有一些厂商,往往号称稳定性0.1%FS/5年等等
猛一看,5年才漂0.1%FS,那一年不才漂0.02%FS吗?,,,忍不住感叹:好稳哟,
细一想,仪器漂移,都是朝左漂漂,再朝右漂漂,来来回回振荡的,那会积年累月,朝一个方向跑的哟!
也就是说,一年中也会有多次±0.1%FS范围的漂移振荡的,至于2年3年8年,无非就是重复这个规律
有太多打着科学名义的假大空,在糊弄我们, 关键是一个仪器必然会在一个标定周期里坏掉,当检测不合格后,那这个仪器以前的测量数据该怎么处理呢 回复 2# zhoujidai
你的计量学问真是渊博,真的,向你学习 其实检定证书的有效期,是计量管理的一个通常方式。从概率上讲,在这个期限内可靠性高些,但不能保证小概率事件不发生(不合格情况)。实际上可根据计量器具产品的性能特性加强定期比对,因此规定检定周期也是有道理的。 如果在检定周期内出了问题,该怎么办 检定周期只是保证量值准确的措施之一,如果完全依靠它,也是有风险的,还必须加强日常管理,如期间核查,与历史数据比对等. 同意9楼师兄的看法,我们单位也是遵循这一原则的。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403号文第5条:企业检定或校准非强检工作计量器具时,允许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技术规范中的检定和校准时间间隔、项目和测量范围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检定周期一定是要的,要不然定期校准的执行就容易乱了,但是是否一年倒是有待商量,毕竟还要与仪器的性能如温度性,环境和使用频率有关 什么东西都不是完美无瑕的,就像有效期,鉴定有效只能说明被检物处于可用状态,同时应用者有义务有责任在使用过程中确保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同时对于有效期也考虑了仪器变动情况,因此有效期可以说是人为强制定期鉴定,保证计量器具处于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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