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水 发表于 2010-1-1 07:41:3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总局2009年第134号公告)

关于调整出口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措施的公告
为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凡进口国家(地区)没有要求的,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对出口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总局2009年第134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