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监督局为昆明市正常开展汽车尾气环保提供技术支持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营造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云南省昆明市从2月1日起开始实施汽车尾气环保定期检测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目前,昆明市12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已接受环保部门委托向社会提供汽车尾气环保检测服务。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昆明市正常开展汽车尾气环保监测提供技术支持。在充分听取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情况反映和要求后,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即安排人员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和检测站代表对昆明市汽车尾气环保检测的检测标准、技术条件、资质类型展开讨论研究;对机动车安检站内环保检测线的设计、场地选址、设备选型、执行国家标准(简易工况法)的宣贯培训提供长期的帮助、服务和指导。目前12家机动车安检机构的实验室资质认定扩项的现场评审正按照相关程序要求有条不紊地加快进行,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扩项的机动车安检机构能够按照GB18285-2005、GB3847-2005的要求为社会提供汽车尾气环保检测服务,检测流程更加符合要求,检测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将为改善昆明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有效控制城区主要道路中心的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排放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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