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用石油密度计若干问题
最近发现有很多单位检定工作用石油密度计的方法不统一,有的单位记录作的很简单,没有温度修正,是不是严重错误呢? 如果被检石油密度计的标准温度与标准密度计的标准温度相同(通常为20℃),不需要进行温度修正.因为检定时使用的检定液和被检石油密度计实际使用的液体不同,在(810-1100)kg/cm3范围需进行毛细常数修正. 什么是密度计的标准温度?说白了就是在标准温度下读出的数据才是实际密度。但通常情况下不可能在标准温度下读取密度值,这就出现了在t度下读取的密度值要进行温度修正,温度修正公式就是检定规程中给出的温度修正公式。如果检定时所用液体和实际应用的液体不一致,还要给出毛细修正,规程中也有公式。我说的对否请讨论! 回复 3# master_lu
不在标准温度下检是不可以的! 回复 4# shxzj
谢谢回复,那在标准温度下允许温度偏差范围是多少? 回复 5# master_lu
我对石油密度计检定不是很通,根据规程要求:20℃±0.1℃,超出后不能进行温度修正,因为没有对它的修正公式。q 欢迎高手指点,继续深入讨论! 回复 3# master_lu
所谓密度计的标准温度,是指密度计的标尺是在该温度下确定的,只有在该温度下使用密度计时,其示值才是正确的,偏离标准温度使用时,应进行温度修正。
我国规定除海水密度计的标准温度为17.5℃外,其余均为20℃。(也曾见有些波美计的标准温度为15℃)
密度计检定时,标准密度计和被检密度计处于同一检定液中,两者标准温度相同,材料相同,两支密度计由于体积改变所导致的误差相互抵消,所以尽管检定液并不一定为20℃,也不需要进行温度修正。然而如果标准密度计和被检密度计的标准温度不同,则应进行温度修正。
所以密度计检定对检定液的温度要求不算严格,只对检定液与室温之差作了规定:检定标准密度计不大于2℃,检定工作密度计不大于5℃,以保证检定液温度的相对稳定。 同意8#的说法,石油密度计虽然有标准温度,但是对检定时的温度几乎没有要求,只要求室温与液温之差不超过5℃,标准于被检标准温度一样就不用温度修正。 斯蒂芬斯蒂芬上的冯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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