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7123 发表于 2010-5-6 09:53:02

关于企业建立计量标准的考核、复审的个人意见

有必要对企业计量标准考核、复审时聘用评审专家的原则进行详细规定,特别是独立性、公正性方面,最好能采用回避制度!

恺撒游神 发表于 2010-5-19 22:31:48

不知道楼主为何出此言论,难道得罪了某些考评人员没通过考核?

19621103xjl 发表于 2010-5-23 00:33:22

申请考核单位如果对考评工作或考评结论有异议,可填写“计量标准考评工作意见表” 寄送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直接向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诉,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并进行处理。

曹军伟 发表于 2010-5-28 15:21:29

企业建标原则上要比国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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