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水 发表于 2010-5-27 16:52:31

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

日前,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将建立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制度(以下简称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并予监督管理。
  为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推动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低污染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规范、指导并有效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开展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认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编制了《意见》。
  《意见》指出,国推污染控制认证采用统一的产品目录、统一的认证技术规范、认证规则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的标志的原则;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实施产品目录、实施规则、认证机构及实验室等由国家认监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确定;由国家认监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法律和各自的职能职责对国推污染控制认证活动与认证结果进行监督管理;对申请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的产品单位采取支持鼓励政策。详细内容可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公文公告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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