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建标的项目开展工作
问题一:一个实验室若某个项目没有建标,若从人员、标准器、技术文件、环境设施等方面均能满足要求,分析标准装置的不确定度后,可开展校准工作,出具校准证书,是否可行?问题二:若校准结果符合规范或规程要求,则客户要求出具合格标识,是否可以?
问题三:若建标的项目客户要求要校准证书,若校准结果符合规范或规程要求,另客户还要求出具合格标识,是否可以? 问题一:从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上看,进行校准标准要进行建标考核,没有建标出具校准证书不行。
问题二:校准不能出具合格标识,应由用户自己进行确认,但用户由此要求,我觉得可以出一个符合**的结论,但不能出合格的结论。
问题三与问题二相同。
个人观点,供参考。 目前 没规范和规程的量具非常多(当然也不可能建标)一般都出具校准证书.这种情况所有的单位应该都碰到过吧. ........... 1、可以开展校准工作,但出具的校准证书是否有效要看被校准方(客户)是否可以接受;
2、若你未经过建标的标准是按照国家量传系统配置的,其精度等级满足量传系统的要求,则可以进行判断。一般是采用建议的方式告知客户,校准结果是否符合规程规范的要求(就是判断是否合格);
3、已建标的项目是可以出具校准证书的,是否合格可以按照第2条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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