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风飘扬 发表于 2010-7-25 09:10:28

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在CNAS-CL01中4.1组织J)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代理人可理解为关键管理人员不在时,代理其行使其职责。但有实验室评审员认为代理人可在关键管理人员较忙时代其行使职责。如实验室自编方法的评审,评审员建议在文件中可这样描述:“由技术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组织评审”。我认为不妥,“由技术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组织评审”,不论技术负责人在还是不在均可由其代理人组织评审,不知你是怎么理解的?

hupeizhong 发表于 2010-7-25 10:46:25

应该是:"代理人可理解为关键管理人员不在时,代理其行使其职责。"
但不排除有的实验室具体执行时,可能会有放松

xyb88 发表于 2010-7-28 08:52:56

回复 1# 随风飘扬


    在CNAS-CL01中4.1组织J)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应理解为关键管理人员不在时,代理人代理其行使有关职责,实际操作时应有书面的授权书为好,关键管理人员较忙时也可书面授权代理人行使其权力(因为过后无法证明是不在还是较忙)。评审员建议在文件中可这样描述:“由技术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组织评审”。我认为没有必要,因为这样会使人产生误解,即代理人和被代理人都可以在同一时间行使相同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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