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工作如何开展
法定计量机构未通过17025认证,也未能建标(行业规程不受理),但具备校准能力,能不能有什么办法、依据使得开展校准工作合法化。 既然是法定计量机构,肯定通过了法定计量机构考核,与通过不通过ISO17025没有联系。未建标的项目出具校准证书,尤其对特殊行业,应该比较普遍,就是中国计量科学院也不一定每个项目都建标了。 建议开测试报告。 既然是法定计量机构,肯定通过了法定计量机构考核,与通过不通过ISO17025没有联系。未建标的项目出具校准证 ...随风飘扬 发表于 2010-8-7 11:04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通过法定计量机构考核不需通过17025 未建标项目就能开展校准了吗?
我们好像不允许啊! “建标(行业规程不受理)”这不对吧,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规定,“.....考核单位可以根据国际、区域、国家或行业标准编制满足校准要求的校准方法作为校准的依据........”有行业规程应该要受理建标申请的,你们当地的技术监督部门对JJF1033不熟悉,哈哈,业务能力应该提高提高了。
所以,我认为要具有校准的合法性,应该要建标。 出具测试证书可能是最便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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