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气表检定证书的问题
请问燃气表(涡轮表、罗茨表)检定完成后只贴合格证可以吗,以前是合格证与检定证书一起发,现在想取消检定证书,只保留合格证,请问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吗 顶一个,希望关注 顶一个,希望关注 回复 3# 天平砝码检定规程规定检定合格的燃气表加贴合格标识“或”出具检定证书。本人觉得加贴合格标识就可以了。 回复 4# 梅塑智
规程中有这样规定么,不妥吧。 每个规程中的“检定结果处理”章节都写得清清楚楚:检定合格的发给检定证书,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 回复 5# 长度室
JJG577-2005中7.2.4 检定结果的处理:按照本规程要求检定合格的燃气表发给检定证书或加贴检定合格标识;…… 检定的定义后半句说的很明确。个人觉得出检定报告与加标记缺一不可。 回复 7# 梅塑智
是不是民用表比较特殊啊?其他的仪器都不是这样规定的。关于计量检定印、证方面的要求是:经检定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或加盖检定合格印,不合格的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或加盖注销印。检定合格印与检定证书的效用是一样的,二者取其一即可。检定合格证只是一种标识,不能代替检定证书。检定证书得要(是经检定合格的证明),而检定合格证没那么重要,不要也可。 回复 9# 长度室
恰恰相反,实际工作中,燃气表的数量是非常巨大的,如果都要出检定证书的话,那工作量……,哈哈,类似的情况还有冷水水表,热能表、压力表、电表,但都没有燃气表幸运(因为它们的规程都明确要求既出检定证书又要加贴合格标识) 回复 8# zuiwumian
检定的定义: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包括检查、测试、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呵呵 回复 10# 梅塑智
恩,我们这只有顾客要求要合格证(小标签)才会给,一般不主动给。有的客户会要。 回复 11# 梅塑智
喔,原来还真有“或”的时候啊,呵呵。 是啊,检定证书和标记都要有。就是麻烦点 依据JJF1001-2011的9.17条给“检定”的定义,的确是:“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加标记”就是签发合格证或粘贴合格标识,其实“检定证书”只不过是一种信息含量更为丰富和全面的“合格标识”罢了。“检定”的最终目的是“确认”测量仪器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而并不一定需要检定数据,因此无论什么样的合格标识作用都一样,一般情况下有任何一种的一个标识也就可以了。
根据“检定”的定义,作为确认被检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合格标识的形式和数量是自由的,因此应本着“顾客为关注焦点”的原则发给。可以粘贴合格标识,也可以发给卡片式或其他形式的合格证,还可以发给检定证书。当然,为满足顾客的要求,同时粘贴合格标识和发给检定证书、同时发给合格证和检定证书,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合格标识组合也是应该的。 回复 8# zuiwumian
我同意你的观点~ 计量检定工作的开展,是依据其检定规程,而针对不同计量器具都有相应的规定,只要按照规程来规范操作就是合规的。 你试试只发个合格证,看看被检单位是否付钱给你就好了 针对燃气表,我认为可以对检定合格的贴加盖单位检定章的合格证,但一定要有可查的检定原始记录. JJG 577-2012 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中标明,”7.4检定结果的处理检定合格的燃气表发给检定证书或加贴检定合格标识(或封印标志);检定不合格的燃气表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在实际检定中,燃气表数量很多,我们这边小县城年检表都2万只以上,出证书的话工作量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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