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定义的疑问
1.强检计量器具是不是要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必须与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贸易结算有关的,第二个是在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之内的,二者缺一不可呢?2.出厂检验的计量器具算不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出厂检验用的计量器具算不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要看是否符合你以上所指的两个条件。 1、《计量法》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具,实行强制检定。因而强检计量器具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2、出厂检验的计量器具不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因为此时的计量器具还没有赋予它使命(哈哈,也就是说它现在还没有找到工作)。 在我们单位,出厂检验的计量器具按照A类管理,但不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第一个问题,严格的说,强检的范围应包括:(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2)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3)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具。第(3)种情况应同时符合“用途”和“目录”这两个条件。
第二个问题:生产企业生产出来的计量器具,在交付使用之前并不是在用的工作计量器具,不属于强检的范围。出厂检验是生产企业对其产品质量的内部把关,而强检是国家对强检器具的计量方面的法制要求,这两者并无直接关系。
顺便说一下,第二个问题有一种“特殊”情况,例如竹木直尺、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这部分强检工作计量器具按规定采用首次强检标志管理,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检定机构或授权制造厂实施,一般在出厂前就完成了强检。应该说,这种强检也是有别于出厂检验的,是一种授权行为。 任性的孩子 发表于 2010-9-10 22:25
在我们单位,出厂检验的计量器具按照A类管理,但不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
那么贵单位A类计量器具,是做检定,还是校准?A类计量器具是否有明文规定必须检定呢? 大多数企业对在用测量设备的管理分成了ABC三类,其中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往往列入A类管理,但A类管理的测量设备不仅仅是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所以A类测量设备中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部分应执行检定,其余绝大部分A类测量设备执行检定、校准还是比对都是企业的自主权,任何人和单位无权干预。产品终端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用测量设备因其重要性纳入了A类管理就属于这种情况。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5-3-14 01:45 编辑
强检类计量器具主要指三类,两类计量标准器具和一类工作计量器具(参阅5楼量友的回帖)。除此以外,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将那些关键、重要测量过程所使用的测量设备列入A类器具进行管理,严格按照所确定的周期实施检定,或按照确定的复校间隔实施校准。
楼主所说的出厂检验的计量器具,是不是指用于产品最终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呀?如果是这类器具,则属于关键测量过程所使用的测量设备,可列入A类器具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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