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的唯一性编号
按照实验室认可准则的要求文件应有唯一性编号,记录属于特殊的文件那也应有唯一性编号,如果一件量具的校准记录既要有某类量具记录的编号(如游标卡尺的记录格式审批时给一个编号),填写好的量具记录再填写一个流水号,以便于统计归档。我的问题是:1、记录格式审批时只对记录中的项目和信息进行审批,不进行编号,填写好的记录每份填写一个流水号,可以吗?
2、对计算机自动打印的记录格式也必须审批吗?也必须给一个编号吗?很多软件所带的记录要填写数据后才能打印,空白的记录无法生成。
3、若给记录一个唯一性编号只有首页给,其它页不写编号,有页码和总页数来关联可以吗?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