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 发表于 2010-9-17 00:17:4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装置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

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监测以固体、液体为燃料或原料的火电厂锅炉、工业/民用锅炉以及工业窑炉等固定污染源的烟气参数、烟气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SO2、NOX等)浓度和排放总量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装置的校准。用于监测生活垃圾焚烧炉、危险废物焚烧炉及以气体为燃料或原料的锅炉等固定污染源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装置的校准可以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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