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中稳定性考核问题
马上建标复查了,看我们单位原来的几十项技术报告,稳定性考核都是千篇一律用标准装置对被检器具取6次平均连测四个月,再用贝塞尔公式计算,今参考JJF1033-2008感觉问题很大,请教下面几项考核怎么做:
1.三相校验台检定电能表
这两样都不算实物量具吧?是不是不用考核稳定性?
2.高阻箱检定摇表
高阻箱算实物量具吧?是不是要画什么曲线?在哪里画?用坐标纸吗
3.数字表检直流电位差计
这个又怎么弄? 根据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实施指南做。你原来做的也没啥错,对于新建标准是这样做的。问题是标准的考核周期是四年,都要满四年了,其中的稳定性没做过?不是至少每年要做一次吗? 稳定性好像不用贝塞尔公式计算,只要平均值就可以了,重复性才要贝塞尔公式计算吧! 这些项目已经建标十几年以上了,大多都是经历了几代人互相乱抄照葫芦画瓢,也不知道那些公式是哪里来的。。以前都规定用那个方法吗?如果按照JJF1033-2008,那样肯定是错误的!比如电能表项目按原来的方法做出来根本不会合格,因为被检表的稳定性太差了,原来的数据只能说都是瞎编的!感觉1033-2008规定的无实物量具核查标准不进行稳定度考核还是很合理的。。这次领导要求技术报告重新修订,不知道应不应该推翻重来?想想总不能把错误的还继续摆在那里吧? 稳定性好像不用贝塞尔公式计算,只要平均值就可以了,重复性才要贝塞尔公式计算吧! ...
sfcl上海 发表于 2010-10-14 15:58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贝塞尔公式按理说n》6才能用,四次只能用极差法,所以不明白原来都那么写怎么没人提出来异议。。考核团都是来喝酒的 原来是考虑到实际的工作量,取m≥4,计算建表报告中的稳定性。而实际标准考核的稳定性是根据3~5年标准装置的变化量另外计算的。 "新建标准每隔1个月做1次,连续4次以上,以建标准每年1次,对一稳定仪器进行1组测量,计算平均值,与上1年进行比较,不超出装置准确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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