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校
我们想做内校,1、个人资质证书有了。2、标准器具有了。3、内校实施规程由了。这样就可以了吗?还需要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吗?还有什么欠缺。 应该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建标。 以上三点具备是可以执行内校了! 企业内部做内校,人员需要取得什么样的资质证书? 要进行内部校准,标准还要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建标。 回复 1# xnday365只开展内部校准,具备你的这三个条件后,再加上环境条件满足开展计量校准的要求,就可以了。
如果开展内部计量检定或者开展对外计量校准,就还需要接受并通过计量标准考核。只要不开展检定,也不开展对外校准服务,一般可以不搞计量标准考核。但是内部校准使用的标准器应该按周期送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 本帖最后由 lij711 于 2010-11-18 14:59 编辑
如果需要检定单位认同,建标那是需要的,不然如何认定符合国家规定!如果内部使用,就不需要了,希望尽快去建标吧! 回复 2# 风吹石
我以前在的是外企,工业园内的十几家外企我调查了,都没有到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建标,然而他们都是在实行内校,这个建标实施内校和不建标实施内校有什么区别呢?建标的费用大概要多少?谢谢前辈啦! 回复 8# xnday365
建标是计量法的要求,虽然这部法很老,已经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了,但毕竟还在执行中。你所说的情况可能是当地的技术监督部门不敢轻易去查外企的缘故吧。 回复 9# 风吹石
谢谢! 只做内部校准的话,不需要去上级质量技术机构申请建标,如果开展检定的话就必须建标。 只做内部校准的话,不需要去上级质量技术机构申请建标,如果开展检定的话就必须建标。 ...
彭友 发表于 2010-11-19 08:34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按照现实情况,内部校准是否有效,不是技术监督局的要求,而是客户方是否认可。只要用户认可应该就是可行的,这是內校的合理性。由于计量法颁布于85年,其中只有检定,根本就没有校准的概念,所以不建标就开展“内校”肯定是不合法的。 风老大的观点还是有点商量的地方:
建标其实是说出具的证书可以面向社会的,
而内校的东西只是面向公司内部证明器具的有效性,
属于公司自己检查仪器是否有用,并是否能承担风险的一种验证方法。
所以不建标开展内校是否合法还有得商量商量。 计量法中只有检定,没有校准的概念,所以企业实行内校我认为完全可以,没有不合法的地方,这是法律的漏洞,我们只是在钻法律的空子而已。
但是有的客户不承认企业自己的内校,他们只承认第三方机构的校正结果,所以只要客户承认,而企业内部计量人员又具备资质的话,我认为完全可以实行内校化。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0-11-20 06:46 编辑
校准人员取得资质是必须的,且所开展的每项校准项目必须至少配备两名具有资质的校准人员,否则无权出具证书或报告,或者说出具的证书或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所用标准也必须定期送检。如果不建标就开展内校,通常情况下是得不到客户的认可的。 回复 12# 风吹石
计量法只规定没有经过授权不能开展检定,并未注明不能企业内部校准,法无禁止即为可。 就我个人观点,企业执行“内部校准”完全是可行的,只要你的客户方认可。但由于计量法中没有“校准”这个概念,“内部校准”也就没有了法律依据。就是现在CNAS认可,也是要求先建标的。计量法太老了,很多的工作也只能适当的变通,就是执法者也很无奈。 需要实验室认可吗? 内校就可以了。当然建标的话更好了。 一直在这个问题上纠结,我们企业内部也是像楼主说的一样,具备相同的条件,在进行内部校准。但是我们的客户是认可的。GMP对于这个到底是个什么态度,一直搞不清楚?GMP有强性要求企业计量器具送检吗?对企业内部校准认可吗? 个人觉得,这种有争议的问题,关键就看你的客户是否承认,审核时是否得到认可。 建标是中国特有的,行政干预。
在国外企业都是自校准(也就是内校) 本帖最后由 dbhlong 于 2010-11-28 09:10 编辑
校准人员取得资质是必须的,且所开展的每项校准项目必须至少配备两名具有资质的校准人员,否则无权出具证书 ...
路云 发表于 2010-11-20 06:41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是的,如果有人要看你的资质而没有,可就麻烦了。 我个人认为,可以进行内部校准,公司计量建标,提高了对计量工作的质量。 建标是中国特有的,行政干预。
在国外企业都是自校准(也就是内校)
GZJL_RGS 发表于 2010-11-27 20:31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上述观点,只要不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可以没有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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