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钴-60辐照装置恢复运行的复函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你院报送的《关于报请对计量院60Co辐照装置技术改造工程验收的请示》(计量院办发〔2010〕189号)收悉。我部于2010年12月16日对你院钴-60辐照装置整改暨防卡源专项整治进行了现场验收检查。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你院已按照《关于责令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限期对辐照装置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环办函〔2010〕43号)及《关于开展辐照装置卡源故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9〕1277号)的要求基本完成了各项整改工作。
二、你院钴-60辐照装置只能用于仪器刻度和相关研究试验工作,不能从事γ辐照加工等经营活动。
三、我部同意你院钴-60辐照装置恢复运行。恢复运行后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并落实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维修制度。
2.按国家标准要求对贮源井水进行监测。
四、我部委托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协同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对你院钴-60辐照装置进行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工作。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辐射 恢复 运行 复函
抄送: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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