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净含量的标注问题
近日到一家生产中成药的企业抽检,发现未按JJF1070-2005的要求标注“净含量”,而是“规格”多少克,随后与企业管理人员提出要求改正。几天后企业管理人员打来电话说:向药监局咨询必须按药品有关管理的规定执行,即只能标注“规格”,不能标注“净含量”。想请教大家到底按谁的标注? 药品是特殊商品,它得依据药典,你可以要求企业出具该药品的执行标准,如果标准上是要求这样的话,企业就只能依据标准了。记得几年前在成都培训的时候,就药品的净含量问题咨询过省局计量处,计量处的意思是药品由药监局负责,计量所介入的话,一定得谨慎,如有问题,可以直接上报省局,只是,这几年来一直没搞这个。 我也认为该这样。农药的话可以介入 定量包装不包含药品 我们从没查过药品 定量包装不包含药品 我们最多只查过保健品,药品没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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