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一生 发表于 2011-5-26 10:19:43

检定证书的问题。

我们单位有份市所出的检定证书,拿回来之后发现他们把我们平行平晶的范围给写错了,本来范围是(15.37-15.75)mm.被他们写成了(15.37-15.87)mm,拿给他们改过后的证书的编号居然和错误的那份证书编号一模一样。因为之前有在论坛里有看到一篇有关证书编号的帖子,具体内容我都给忘了,我想问他们这样做对吗,当然对我们是没影响的吧。

suzhoujiliang 发表于 2011-5-26 11:25:15

在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中5.10.9条款,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修改。
个人认为没有对证书作实质性的修改,应该没有关系,如果对结果判断有不一样,那就重出证书。

xqbljc 发表于 2011-5-26 13:14:02

回复 1# “量”一生


    市所这样改证书肯定是不对的,应该重新出具一份新证书号的证书,并在此证书中将原来证书的错误改掉,还要注明是替代的原错误证书的号,并讲明原证书号作废。
    这样的做法是市所在证书出现错误后,不规范且隐瞒错误造成的。而且出现错误证书的XX市所应该退回所收的检定/校准费用。

“量”一生 发表于 2011-5-26 13:56:52

回复 3# xqbljc


    谢谢你,我想再请教一下你,就是这样对我们单位有什么影响呢

xqbljc 发表于 2011-5-26 22:58:10

回复 4# “量”一生


   应该讲,他们这样做对你们单位无任何影响,但可能会给你们带一个很坏的头,使你们误认为严肃的计量技术工作原来是可以这样干的。

“量”一生 发表于 2011-5-27 16:25:20

回复 5# xqbljc


    呵呵,谢谢你,但我们绝不会这样的。我们经常可以在他们出给我们的证书上面找出一些问题来

xqbljc 发表于 2011-5-27 22:16:03

回复 6# “量”一生


    你们应该是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良师益友,谢谢你们!

随风飘扬 发表于 2011-5-29 10:56:22

楼主的问题是计量行业的潜规则,是不符合CNAS

路云 发表于 2011-6-3 06:22:55

应将原证书收回,重新编号出具新的证书,并声明“替代原****号证书”。

hysen 发表于 2011-6-8 10:59:50

对你们单位是没有影响的!正确的做法应将原证书收回,重新编号出具新的证书,并声明“替代原****号证书.

天目渔夫 发表于 2011-6-11 13:16:37

应将原证书收回,重新编号出具新的证书,并声明“替代原****号证书”。
这个在JJF1069-2007上有规定的。

“量”一生 发表于 2011-6-13 07:58:17

谢谢各位!

鸿雁传书 发表于 2011-6-13 12:08:43

这些问题,很多地方都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我们也遇到这种问题。

沙漠绿洲 发表于 2011-6-21 15:45:09

要知道理想和现实是有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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