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水 发表于 2011-7-26 16:16:3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1年第91号

关于注销奎屯松本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对奎屯松本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的2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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