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lele 发表于 2011-10-5 13:15:25

请教企业标准复核的相关问题

企业建三项长度标准到期,需要复核,考核标准需要企业提供复核申请书以及技术报告和相关的一些资料,在准备资料时遇到了一些问题,请教各位老师指点:技术报告需要从新做吗?市所的老师要求做,但是我们的标准器还有配套设备一直没有变动,而且每年都按时检定,报告里的重复性及稳定性试验是对标准器来说的吗?市所的老师还单给了六张表,分别是三项的重复性与稳定性考核记录,请问这个是针对标准器组的吗?这几天忙着准备这些资料都迷糊了,请教各位老师能帮忙解释一下吗?

umec 发表于 2011-10-5 13:58:59

建議你去看一下JJF1033-2008計量標準考核規範

shilele 发表于 2011-10-5 16:43:03

我看过《JJF1033-2008》了,有以下疑问:我们2005年建标(三项长度),2008年申请复核,当时是书面审核,市所给颁发了新的标准证书,但是有效期是三年,2011年8月标准又到期了,我们结合《JJF1033-2008》做了资料,在这期间我们的标准器以及配套设备每年坚持送检也没有发生发生重大变化,依据规范4.5.3:已建计量标准,如果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环境条件及设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引起计量标准主要计量特性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修订《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因为我们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所以我认为我们不用修订《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只要把建标时的报告复印一份就行;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和稳定性考核记录,因为我们是复核只要提供每年一次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和稳定性考核记录就可以。以上是我个人的观点有不对的地方请老师们指正,市所要求我们重新修订《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还有规范规定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有效期是4年,而市所开的是3年,当我们问到时给的解释是他们给我们这个地区开的有效期都是3年,请问市所有这样的权利吗?

风吹石 发表于 2011-10-5 16:56:29

建标报告是一份动态的文件,任何时候有新的见解都可以重写的。建标要求是4个方面的变化应该重新评定不确定度:标准器、环境条件、人员、方法。如果在08年后有新的规程出来,则应该对照新规程重写报告。比如指示表的JJG34规程就是2008年出的,后面的附录中有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应该按照规程重做。

shilele 发表于 2011-10-6 10:27:09

请教风吹石老师:我们建标可开展检定的范围是(0-100)mm的千分尺,千分尺的技术报告中示值误差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中我们要对哪个点的示值误差进行测量不确定度分析有严格要求吗?像我们只要对(25,100)mm的两个点进行分析可以吗?报告中的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和稳定性的记录要做今年的对吗?

jsyzwgh 发表于 2012-4-2 17:29:44

需要重新做的,尤其是换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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