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工作用辐射温度计》检定规程意见的函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全国温度标准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下达的“辐射温度计检定规程”制订任务,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承担起草了《辐射温度计检定规程》。
现将《辐射温度计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寄给贵单位。
收到后请将回执签字、盖单位公章后寄回我单位。
请于9月21日以前将意见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反馈给我们(注名单位、联系人和电话,请优先用电子邮件回复;有条件的尽量采用我们提供的意见表填写意见,或在征求意见稿电子版上加批注)。
致 礼
《辐射温度计检定规程》起草组 原遵东
2011年9月27日
联系人: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热工所 辐射测温室 邢波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8号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热工所
邮编:100013
电子邮件:xingb@nim.ac.cn 抄送yuanzd@nim.ac.cn
传 真:010-64525104
电 话:010-64525107,64525104
回执我单位于2011年9月 日收到中国计量科学研究等单位起草的
《辐射温度计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
单位:
部门:
接收人: (公章)
日期:
下载附件:《工作用辐射温度计》检定规程
哎,规程出了,只针对发射率可调为1的辐射温度计。
不知道以后发射率不可调(大多为0.95的)的参照那个依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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