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水 发表于 2011-11-18 15:41:3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从11月16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稿增加PM2.5项目为基本监控项目,同时收紧PM10和NO2浓度限值,就是针对当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引导有关区域的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相应的大气环境保护工作,防控灰霾等重点大气污染问题。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表示,公众对于优良天气的感官感受与空气污染指数(API)常有背离之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目前纳入空气污染指数的评价因子偏少,已经不适应我国当前空气污染评价要求;二是API发布的周期(前一日12点到当日12点)与传统意义上的自然日有区别;三是24小时的周期评价结果与某一时刻的感官存在一定差异。对于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PM2.5是造成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而制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颁布实施后,预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两者之间的差异。
    据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增加了PM2.5和臭氧8小时指标、收紧了PM10和NO2限值,这对于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将产生积极促进作用,新标准拟于2016年全面实施。《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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