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me 发表于 2011-12-5 15:17:17

关于数字压力计量程选用的疑问。

由于压力计标准的改变,不少单位采用数字压力计作为标准装置来检定精密压力表和一般压力表,现在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一个单位购买了数字压力计,配的模块是0~0.6MPa;0~1.6;0~2.5;0~4;0~25;0~40;0~60MPa。现在他申请开展检定的项目的测量范围是(0~60)MPa,中间是不是缺少了0~10和0~16MPa的2个模块?没有这2个模块是否可以给(0~60)MPa的测量范围?依据是什么,谢谢!

宁波哈哈 发表于 2011-12-5 15:50:13

如果0~25的模块的技术要求能满足0~10和0~16的话,我认为不配也可以的。如果选配精密压力表的话,应该配齐的。

sayme 发表于 2011-12-5 16:11:04

本帖最后由 sayme 于 2011-12-5 16:19 编辑

如果0~25的模块的技术要求能满足0~10和0~16的话,我认为不配也可以的。如果选配精密压力表的话,应该配齐的 ...
宁波哈哈 发表于 2011-12-5 15:50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他的数字压力计标准是的0.05级,如果要检定测量上限6MPa的0.25级精密压力表,请帮忙计算下用0~25MPa的模块是否可行。是不是这样计算:测量上限6MPa的0.25级精密压力表的最大允许误差是6*0.25/100=0.015MPa,测量上限为25MPa的0.05级数字压力计的允许误差是25*0.05/100=0.0125MPa,不符合4倍关系,所以不能满足要求。

宁波哈哈 发表于 2011-12-5 16:29:49

如果你计算正确的话,0-25看来确实无法传递6的,还是需要配置0-10和0-16模块的,以满足传递不同测量范围和相应准确度的精密压力表。

sayme 发表于 2011-12-6 08:24:33

感谢宁波哈哈的回复,还想请斑竹确认一下,我这样计算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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