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框、条式水平仪校准规范中的一个小错误
最近又学习了一下框、条式水平仪校准规范,发现一个小错误,来跟量友们说一下。因为框、条式水平仪与水平尺在测量原理、检测项目、检测方法等方面有相似之处,并且由同几位老师来编写,所以这次将两个规范对比来学习。发现分度值误差的计算公式在两个规范中给出的却是相反的。水平尺规范中给出的分度值误差计算公式为:Δa=1-(ai-ai-1) (红色部分为下角标),而框、条式水平仪规范中给出的分度值误差计算公式为:Δ分度值=ai-ai-1-1 (红色部分为下角标)。两个规范中给出的计算式子相反,从分度值误差中误差的定义出发,个人认为水平尺规范中的式子是正确的,而框、条式水平仪规范给出的式子恰恰相反。虽然对最终的结果影响不大(一般说分度值误差10%、20%),但作为规范性文件,框、条式水平仪规范还是需更正过来,与水平尺规范表达一致。
另外,两规范中都谈到分度值误差为标称分度值与实测分度值之差,我认为这里的标称分度值不是范围中所提到的适用于分度值为(0.02~0.10)mm/m中的分度值的实际数值0.02、0.05,而是水平仪或水平尺上的格值,即公式里的1,代表1个格。
以上为个人学习所得,如有不对之处,请各位老师及量友给与指正。 个人感觉框式的公式正确,由误差定义出发,1应为标准值,而(Ai-Ai-1)应为实际测量值,测量值-标准值为误差,因为你实际是标准器走了1,而读数值是应该为测量值。 回复 2# 激烈活塞
哈哈,谢谢你的指正!我昨天想的不对,应该是框、条式水平仪规范关于分度值误差的公式是正确的,而水平尺的不对。因为一时考虑不仔细,差点冤枉了框、条式水平仪规范。论坛的好处就在于此,能够及时纠正错误的想法,在此再次感谢量友激烈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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