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包装处罚依据
请问大家你们当地的质监局对过度包装是否进行处罚,处罚依据是什么?我们这边年年查出来这么多过度包装商品,尤其是保健品特别严重,但是苦于没有合适的处罚依据,每次也只能以宣传教育为主,企业根本不当回事。 国家总局目前还没有制定单独针对商品过度包装的处罚条例,现在的条款如果硬要引用的话,可以看看标准化法,毕竟,过度包装是份强制性标准,不过,引用这个比较牵强吧,何况计量执法引用这标准化法,难免给人以口实。我们去年搞了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给企业说清楚问题在哪里,同时给企业宣贯,一再告诫企业一定要引起重视,一旦有关的监督法规一旦颁布实施,企业极有可能面临各地的高额罚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现在哪有啊根本就没法追究,不好定性 产品质量法 罚则相关条款。GB 23350-2009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不符合该标准4.2.1,4.2.2条款规定以不合格产品论处。 新的标准要求2000到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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