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计在配套检定时,怎样合理选用标准溶液?
pH计在配套检定时,怎样合理选用“定位用”、“斜率校准用”及“测量用”标准溶液?如果“定位液用”混合磷酸盐(6.88),“斜率校准用”邻苯二钾酸氢甲(4.00),则“测量溶液”就应该用硼砂(9.23)标准溶液。这样是否满足检定规程“校准溶液与测量溶液的pH值之差以不超过3pH单位为宜的要求”。应该怎样正确校准及测量,请同行们指教。 我们是这样使用的:定位液用“硼砂(9.23)”;
“斜率校准用”邻苯二钾酸氢甲(4.00),
则“测量溶液”就用混合磷酸盐(6.88标准溶液。 只要是用于测量的盲样(某一标准溶液)的PH值和定位用的标液以及用于做斜率的标液的PH值的差值在3以内就可以了,有的地方就是用6.86作为定位,而把4.00或者9.18作为斜率,则另外一个作为待测盲样. 请教各位老师,在测量槽液PH值时是不是一定要把被测的槽液温度控制在25℃呢?因为单位刚买了一台PH计,使用说明书上明确指出在标定PH计时缓冲溶液温度应为25℃.那么在实际测量中电镀槽内槽液的温度从10几℃到60几℃不等.在不同的温度条件下测量会有什么影响呢? 不需要!
标定时测出实际温度,再根据实际温度,查处缓冲溶液的实际值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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