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明 发表于 2012-6-6 09:39:03

批准“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电能工作组”调整方案的函

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你委员会《关于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电能工作组调整方案》(MTC17(电磁)函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准该调整方案。调整后的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电能工作组秘书处设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附件: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电能工作组成员组成情况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sigf4565 发表于 2012-6-8 15:37:29

顶!我来混分,顺便看看新闻,增加版块人气!这个好像发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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