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学生 发表于 2008-1-4 09:25:19

标准器

我的标准器所在地是哈尔滨,黑龙江省计量院可以进行检定,但我是否可以送上海检定。有何规定,如有规定在那里可以找到?

国家对各省授权量传范围有无规定?也就是说,我在上海检定取得的检定证书回到黑龙江省是否被承认?上海有无进行跨省进行量传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duomeiti 于 2008-1-4 17:03 编辑 ]

吴小青 发表于 2008-1-4 09:50:44

我觉的可以送上海检定!
不过我看到过计量检定有就近原则,但这种就近原则里并没有说是强制的.

深圳渔民 发表于 2008-1-4 10:20:38

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6号)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国办发[1998]84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对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指除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

    二、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

    三、企业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当进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企业不得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印)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
强制检定属地管理,非强检不受限制。

duomeiti 发表于 2008-1-4 17:00:05

回复 1# 的帖子

可以。
我们的标准平晶就是送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检定的。我的单位在济南。

[ 本帖最后由 duomeiti 于 2008-1-4 17:10 编辑 ]

计量员-2 发表于 2008-1-4 22:06:50

可以
但是《计量法》第十一条   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否则会增加单位的负担的。

aaney126 发表于 2008-1-5 12:28:10

他们肯定是送上海比送哈尔滨的费用低很多,加上其他费用都划算的多,这样的话肯定是送上海,而且在上海检定取得的检定证书回到黑龙江省也应该是被承认的.我们的东西就到处送,有些地方便宜好多.

计量单位 发表于 2008-1-6 14:56:02

原帖由 好学生 于 2008-1-4 09:25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标准器所在地是哈尔滨,黑龙江省计量院可以进行检定,但我是否可以送上海检定。有何规定,如有规定在那里可以找到?

国家对各省授权量传范围有无规定?也就是说,我在上海检定取得的检定证书回到黑龙江省是否被承认?上海有无 ...
可以.但是您近可能送.黑龙江省计量院进行检定.就地就近也是个基本原则.

[ 本帖最后由 计量单位 于 2008-1-6 14:58 编辑 ]

张剑川 发表于 2008-1-6 21:12:53

完全可以,现在检定已经放开了,哪里价格优惠就到哪里检定。

874 发表于 2008-1-21 19:34:10

我觉得应该综合考虑服务质量、及时性和价格,除了强制检定的设备其实你可以随便选择的

ll83 发表于 2008-1-22 13:25:12

同样的资质哪里的服务到位,价格便宜就到哪里去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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