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GT 发表于 2012-7-10 17:42:55

新计量法什么时候出台?

新的计量法听说最近要出台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知情者请说说下哈

cxtraul 发表于 2012-7-12 13:25:39

不是传18大以后么

快刀老三 发表于 2012-7-12 14:13:47

难产的计量法,疲软的计量法。。

daadong 发表于 2012-7-12 14:43:42

没听说新的计量法出台

GRGT 发表于 2012-7-12 17:06:21

听说新计量法要出来了,不知道对原来的有没有什么影响~~~

wjyiscool 发表于 2012-7-15 20:13:24

都传了N年了

cainiao 发表于 2012-7-15 21:07:56

新的计量法流产了.....造孽啊....

GRGT 发表于 2012-7-23 15:39:11

流产了?什么意思?

daadong 发表于 2012-7-23 15:54:13

没听说新的计量法出台呀!

GRGT 发表于 2012-7-24 13:54:21

可是为什么最近广东珠海那边说有出台了新的计量法,没有建标的企业都不能进行内部校准,之前都是可以的,只要有考过计量资格证,是可以进行的,所以我才有这样的疑问呢!!

青岛李忠 发表于 2012-7-24 22:24:19

如果 今年计量法再修改了 对于明年考试注册计量师的量友来说 困难是很大的 今年 一下新修订了 JJF1001 JJF1069 估计明年 JJF1059 也会出来新版 这可是不小的压力啊

yang_loo 发表于 2012-8-10 11:49:08

可是为什么最近广东珠海那边说有出台了新的计量法,没有建标的企业都不能进行内部校准,之前都是可以的,只 ...
GRGT 发表于 2012-7-24 13:54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广东省的地方性规章

huang373 发表于 2012-8-10 13:45:43

下边是2005年的报道,计量法修订喊了多少年了,据说是七易其稿,改来改去就是出不来,我国法制建设程度可见一斑。修个法用十年时间,最后还流产了。

近日召开的纪念《计量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上透露,我国《计量法》修订工作已经进入杀青阶段,即将启动报批程序。

(衡器工业通讯)


我国《计量法》修订工作进入杀青阶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08:27 中国质量报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纪念《计量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上获悉,我国《计量法》修订工作已经进入杀青阶段,即将启动报批程序。

  据了解,我国《计量法》的修订工作已经进行了几年,目前,《计量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已基本敲定。新修订的《计量法》重点是改变了立法体例,将《计量法》与《计量法实施细则》合二为一,内容由原来的6章35条增至10章132条;调整范围有了扩展,增加了贸易
计量等内容,其中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允差等方面都作了规定;改革了管理方式,减少了行政审批项目,比如取消了地方部门制定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等;调整了目录管理模式;改革调整了量传方式,溯源方式由单一的检定,转变为检定、校准并行;加强了标准物质的管理。

  作者:记者王娅莉

  (来源:本站原创)

sdlin78 发表于 2012-9-8 22:10:51

再次腹死胎中,难啊。

jhongbo 发表于 2012-9-27 14:55:11

中国的计量法太难了

wjyiscool 发表于 2012-10-7 19:25:40

地方规章。按新法草案,企业是否建标是自愿的,不强制

ldzhwu 发表于 2013-12-30 12:16:53

本帖最后由 ldzhwu 于 2013-12-30 12:40 编辑

2013.12.28正式颁布,即日起正式实施。

曹立恒 发表于 2013-12-30 12:28:20

希望新的计量法早日出来,给我们这些底层的计量工作者多一点安慰

ldzhwu 发表于 2013-12-30 12:41: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所作的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作的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3年12月28日

ldzhwu 发表于 2013-12-30 12:42:02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十条第二款中的“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二)将第十四条中的“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不再备案
 计量法规定,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作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滞后的补充措施,在实践中发挥了一定作用。目前,部分原行业主管部门已转变为企业或者行业协会,部分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已上升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备案的部门大幅减少,备案的计量检定规程总数也在下降。取消该项备案后,质检总局可以通过成立相应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制定部门专用计量器具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审定部门或者地方拟制定的计量检定规程计划,指导、规范和抽查计量检定规程制定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据此,草案删去该条中应当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的有关规定。

changchunshi 发表于 2013-12-30 13:39:47

仅仅是修订,部分职责下放,主要的还都没有变化

田边地头 发表于 2013-12-31 20:40:15

新法无期了

hblgs2004 发表于 2014-1-2 16:52:15

新计量法2014年3月1日实施,等着吧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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