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 calibration
在规定条件下的一组操作。其第一步是在规定条件下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则是用此信息确定从示值与所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
注:
1. 校准可以用文字说明、校准函数、校准图、校准曲线或校准表格的形式表示。某些情况下,可以包含示值的具有测量不确定度的修正值或修正因子。
2. 校准不应与测量系统的调整(常错误称作的“自校准”)相混淆,也不应与校准的验证相混淆。
3. 通常,只把上述定义中的第一步认为是校准。
从这个定义来看,的确比较不好理解。认真分析其内涵,可以这样理解:
校准就是一组操作。然后再看是一组什么操作。这组操作分成两步,第一步是“在规定条件下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校准”,就是老定义所说的“赋值”,这一步也就是“校准”的核心了。
那么第二步“用此信息确定从示值与所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又是什么意思呢?“此信息”应该是第一步得到的信息,“示值”应该是被校准的测量设备的示值。关键是“所获得的测量结果”指的是什么?被校测量设备的示值及其与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之间的关系就是第一步的信息,属于校准结果,显然这个所获得的“测量结果”不应该指“校准结果”,否则也就用不着提第二步了。没有说清楚“所获得的测量结果”是什么,显然这是新校准定义的一大纰漏,这给术语使用者留出了不同的遐想空间。很多人自然而然会联想到第二步是使用该被校测量设备的校准结果测量被测对象去获得测量结果了。
“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其中“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具有测量不确定度”是指计量标准给校准结果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相应示值具有测量不确定度”是指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校准应该给出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包含有计量标准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所以,我认为应该从校准的定义和三个注综合来分析定义的内涵。第一步和后面关于不确定度的说法一起就已经把“校准”的定义说清楚了,理解“校准”定义的重中之重就是“第一步”。注3就是告诉我们定义中的第二步不是通常所说的“校准”,而是校准结果的具体应用。注2还特别指出我们日常用测量设备配备的调零装置和所谓的“自校装置”进行的所谓“自校”与术语“校准”毫不相干,不属于“校准”活动。注1则是告诉我们校准结果的表达方法可以多种多样,用文字说明、校准函数、校准图、校准曲线或校准表格任一种方法给出校准结果都可以,必要时还可以给出修正值或修正因子,给出修正值或修正因子时同时还要给出修正值或修正因子的不确定度。 回复 3# 刘彦刚
我认为你说的第一步和第二步都属于标准给“校准”的定义中的第一步,第一步就是要达到确定被校测量设备的示值与计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之间的关系,还没有涉及到定义中的第二步。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2-8-30 02:47 编辑
回复 4# 刘彦刚
你说的“从实际出发,一般来说定义中的第一步是在计量技术机构中完成;而第二步应该是该仪器的用户来完成”正与大多数计量人员理解的一样,第一步才是通常的“校准”,需要专职的计量校准机构实现。第二步则不是“校准”,而是“校准”结果(校准信息)的使用,是校准的最终目的,是需要现场的测量人员来完成。 回复 31# 规矩湾锦苑
谢谢你的指正!但我觉得:好象你还是没指明,新定义中第二步指的是什么? 回复 32# 刘彦刚
31楼说明了第二步,就是利用第一步获得的信息,确定实际测量获得的示值与测量结果之间的关系。测量结果就是值-比如平均值,和测量不确定度-利用第一步获得的信息,比如偏差,不确定度,膨胀系数等等,进行修正,评估不确定度。
总之,测量结果包括值和值的准确度信息-测量不确定度。校准的最后完成,在其出具测量结果以后。计量机构完成第一步,使用者完成第二步。第一步应提供足够的信息,否则,第二步的评估就要放大不确定度分量的区间,以保证结果的安全。
新的校准定义说明了校准的意义,不是为了评价测量仪器进行校准,是为了确定测量结果的溯源进行校准。 回复刘彦刚
31楼说明了第二步,就是利用第一步获得的信息,确定实际测量获得的示值与测量结果之间的关系。测量结果就是值-比如平均值,和测量不确定度-利用第一步获得的信息,比如偏差,不确定度,膨胀系数等等,进行修正,评估不确定度。
总之,测量结果包括值和值的准确度信息-测量不确定度。校准的最后完成,在其出具测量结果以后。计量机构完成第一步,使用者完成第二步。第一步应提供足够的信息,否则,第二步的评估就要放大不确定度分量的区间,以保证结果的安全。
新的校准定义说明了校准的意义,不是为了评价测量仪器进行校准,是为了确定测量结果的溯源进行校准。davidow 发表于 2012-8-30 07:32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首先,我也是倾向于你的意见。但是,后来发现还是不对,如果是这样的话,岂不是在计量技术机构进行的工作都不能称校准了。
其实上面我已搞清楚了,应该没有错了吧?
我现重抄如下:
这下真的弄明白了,从4.11就能看得更明显!
http://files.instrument.com.cn/bbs/upfile/images/20120822/20120822042251260.jpg
看来VIM的本意是没有测量不确定度信息的称为测得值,有了测量不确定度信息的就称为测量结果。是哦!因为测量结果的完整表达应包括测量不确定度。从4.12就更能看得明显。
http://files.instrument.com.cn/bbs/upfile/images/20120822/201208220428152848.jpg 看来“校准”的定义之所以令人费解,主要是我们被第二步的“用此信息”和“所获得测量结果”忽悠了。在这里我非常抱歉地收回前面发表的意见。还是14楼vandyke 超版一针见血点出了定义的本质,我现在的理解是:
校准是一组操作,这组操作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分成两个步骤来完成。第一步是找出标准值与显示值的关系,也就是得到校准数据,这一步就是通常所说的校准活动。第二步是确定显示值与测量结果的关系,就是指确定校准数据的测量不确定度。
第一步是非常容易理解的,那么为什么这么理解第二步呢?“此信息”勿容质疑指的是第一步得到的校准数据。第二步是解决由被校测量设备的显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的“测量结果”只能理解为第一步的“校准数据”,不能理解为使用测量设备去测量被测对象的测量结果,那是另一个测量过程不属于“校准”这个测量过程的范围,现在是给“校准”下定义,不应该涉及其它。“示值与所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就是被校测量设备的显示值与校准数据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用第一步得到的信息来确定的。使用第一步所得信息确定“从被校测量设备的显示值获得测量结果”是令人可疑的,是不确定的的,因此JJF1059-1999把这个不确定的区域半宽定义为不确定度,并以注的形式说明可称为“可疑度”。因此用校准信息确定从被校测量设备示值与所获得校准结果的关系,这个关系是“值得怀疑的关系”,应该确定其可疑度的大小。所以术语“校准”的最后一句话补充告诉我们“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
归纳起来看,第一步确定的计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被校测量设备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是用校准数据来描述,第二步确定的“关系”就是用第一步所得校准数据的测量不确定度来描述,第二步就是要确定校准数据的不确定度。第一步和第二步合起来即可得到校准的定义,这就是:获得校准数据并给出校准数据的测量不确定度,这一组操作称为“校准”。 回复 29# 规矩湾锦苑
老师,你真的可以出本书了,我看了你的回复,很多都是规范化的解答,简洁明了,如果出书,第一时间在坛子上发布,我必须报名抢购,哈哈哈 回复 36# 青岛李忠
谢谢你的鼓励。
我现在觉得其实把“校准”的定义内涵弄明白了也就很简单了。用中国话说白了,“校准”就是由两个操作步骤组成的一组操作,第一步给测量设备“赋值”,第二步确定所赋之值的“不确定度”。
我的理解不一定都对,对于我的这种理解是否正确,也请各位前辈和量友们参加讨论,以便共同提高。 回复 37# 规矩湾锦苑
http://www.gfjl.org/viewthread.php?tid=163663&extra=page%3D1%26amp%3Bfilter%3Dtype%26amp%3Btypeid%3D103,老师,你看看这个问题,能不能帮助解答一下,实在是困惑 回复 38# 青岛李忠
我已经在你那个帖子回复了,意见仅供参考,呵呵 回复 39# 规矩湾锦苑
谢谢老师 长见识了,看样子我以前看书都是走马观花 新手上路,学习啦 我也发现“规矩湾锦苑 ”好专业,没说的,期待出书,我不会买盗版的,绝对买正版签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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